南京计算机学会入会介绍
南京计算机学会成立于2020年1月,是南京市科协领导下的80多家市级科技社团之一,接受南京市民政局的管理监督和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。
学会的宗旨是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技术优势,团结和组织南京地区从事计算机相关技术的单位和个人,推动计算机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,促进南京地区计算机科技事业的发展,为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力量。
南京计算机学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,遵守社会道德规范。
学会业务范围
本学会的业务范围有:
(一)开展学术交流,活跃学术思想,倡导学术民主,优化学术环境,促进学科发展,服务创新体系建设。为南京地区计算机相关科学及技术的发展战略、立法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。
(二)组织计算机相关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,参与科学认证和咨询服务,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推广新成果、新技术和新产品,促进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。
(三)密切联系计算机科技工作者,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反映会员的建议、意见和诉求,维护会员和计算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。
(四)开展计算机科技类图书、期刊、报纸、电子出版物、音像制品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,以及相关数字出版活动,提供计算机科技知识服务及其它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。
(五)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学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,倡导科学方法,面向会员开展继续教育,提高全民科学素质。
(六)承接计算机科技成果评估、科技论文评比、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、职称评审、计算机科技领域职业资格认定、技术标准研制、科技奖励推荐、决策咨询、教育培训、技能大赛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。
学会的会员制度
第一条 本学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,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个人会员条件:热心计算机事业各界人士,从事计算机研究及应用工作的科技人员,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领导干部;
(四)单位会员条件:拥有一名以上(含一名)个人会员和五名以上(含五名)计算机工作者的科研、生产、教学、管理、应用等单位、社团。
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秘书处根据入会条件负责审核
(三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四)颁发会员证并公告。
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个人会员
1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;
3、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;
4、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5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愿。
(二)单位会员
1、优先获得本会的学术资料;
2、要求本会安排本单位的技术咨询项目;
3、要求本会为单位举办技术培训,对本单位生产和技术难题进行协作攻关论证;
4、要求本会为单位推荐计算机技术人才;
5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愿。
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个人会员
1、执行本会决议;
2、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3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4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5、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二)单位会员
1、遵守本会章程;
2、执行本会决议,完成本会所委托的任务;
3、按期缴纳会费;
4、资助本会活动经费。
第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。会员如果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,视为自动退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第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者,其会籍自动取消。
第七条 会员退会、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南京市计算机学会
秘书处
2020年4月24日
